2023年4月26日,張城罰字〔2023〕第07號罰單顯示,該公司存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(guī)劃許可證開工建設的違法違規(guī)行為。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法》第六十四條、《張家口市城市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(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類)量化標準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經張家口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行政處罰案件審理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,對張家口市匯嘉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建設的瑞府小區(qū)(檢察院東側地塊)項目未取得建設工程規(guī)劃許可證即開工建設的行為,按工程結算價(人民幣9204094元,減去1#回遷安置樓結算價人民幣2325362元)人民幣6878732元的5%,計約人民幣343936.6元罰款的行政處罰。
張城罰字〔2023〕第08-1號罰單顯示,該公司存在未辦理質量監(jiān)督手續(xù)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情況下開工建設,同時存在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擅自施工的違法違規(guī)行為。上述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》,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》,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經張家口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行政處罰案件審理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,對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:1.給予該工程建設單位合同價款(人民幣61763559.91元,減去1#回遷安置樓合同價款人民幣16938572.18元)人民幣44824987.73元的1%即人民幣約448249.88元的罰款;同時依據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第五十七條、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》第十五條規(guī)定,給予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吳文淵處單位罰款數額的5%即人民幣22412.50元的罰款。2.依據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第五十六條規(guī)定,給予建設單位人民幣2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,同時依據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第七十三條規(guī)定,給予建設單位張家口市匯嘉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文淵處單位罰款數額5%即人民幣1萬元的罰款。
上資訊網,選靠譜好房
查最新樓盤價格
張團團精選
張家口吃喝玩樂2折起